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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8, 2008

黃同學 雖然我們都叫Jimmy可是不代表我的東西你可以拿去當作品集

昨天聽到一個很混蛋的消息,我的東西被別人拿去當作品集,而且還是我之前的同事......

原來jimmyplay也有冒牌貨,誰叫這是個菜市場名呢,可是為了避免之後又有類似冒名事件發生,特別附上本人自畫像,如果遇到不是這張臉孔的人拿jimmyplay的作品去面試,那一定是假的
(我也沒有這麼愛面試)

就法律層面來說,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法 第10條)。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擅自播送即已侵犯著作財產權,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第85條)。而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第92條)。所以黃X彥同學你已經犯法囉,看你要選哪一條再跟我說。

以道德面來說,把別人的創作當成自己的,前陣子看到超扯的大陸火星時代動畫學院畢業學生"臨摹"(臨摹這兩個字是在受到輿論壓力下後才加上的,之前可是完全沒提到這件事...)法國動畫學校學生的作品"Sigg Jones",然後當成是自己的東西並且還用裡面的角色出了海報(這應該是很明顯的侵權了吧),我已經覺得這樣夠渾蛋了,這次居然遇到這種原封不動當成是自己作品還以為神不知鬼不覺這種渾蛋x10的行為,同樣身為設計師的黃書X同學你的靈魂是怎樣容忍你做出這種汙辱自己人格的事情,我佩服。

最後講到人品,X書彥同學你離開我們公司時連交接都沒做就人間蒸發了,我以為你只是個不負責任的人怎知連誠信都有問題,現在連我們公司都想採取行動了我只能說你好樣的。

我朋友的公司基於保持中立的原則不作任何回應,我不知道這種侮辱設計業的事情有什麼中立好保持的,不過我很謝謝
E告訴我這件事,他也安慰我說好在黃同學是去他公司面試被他發現到,如果是去別家公司我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可能吧,如果我一輩子都沒發現那就會有很多公司被他唬爛,可是我的作品也還是跟著我,這件事對我損失比較大還是錄用他的公司損失比較大?(E我沒有否定你的意思,我知道你是好意安慰我)我想身為設計師或創作者除了保護自己的原創以外尊重別人的創作也是同樣重要吧,不然大家不就要餓死了嗎?所以我不覺得這是個人的問題,各位朋友如果你們公司有遇到某位先生拿出jimmyplay的作品來你們公司面試(我不知道還有哪位筆名Jimmy的朋友作品同樣被他視為己出)或者其他人做出同樣卑鄙的行為請警告他們下次不要再這樣了,還有黃同學(基於尊重不公布全名)我保留對你的法律追訴權,就看你怎麼回應了。